長榮求償罷工損失 勞裁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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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長榮空服員去年發動罷工,長榮航空次日隨即對職業工會提告,求償一日三千四百萬元的損失。工會事後向勞動部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裁決結果出爐,指出長榮罷工次日就提告,顯有殺雞儆猴之意,判定長榮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對於裁決結果,長榮航空昨日表示遺憾,指出去年長達十七天的罷工,造成營業損失逾四十億元,嚴重侵害旅客權益、毀損公司商譽,對於工會違法罷工行徑,長榮無法認同,仍將透過司法程序保障公司權益。
 長榮空服員去年六月二十日開始罷工,長榮航空公司認定屬於「非法罷工」,已造成長榮損失,隔日對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提出一日求償三千四百萬元的損害賠償訴訟。罷工落幕後,去年九月十七日,工會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說明指出,長榮航空針對工會會員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一天賠償三千四百萬元損失,裁決委員認為長榮於罷工行動的的第二天就提告,起訴時間點與罷工行動有密接性。
 裁決委員會也指出,罷工的第二天根本無法評估長榮航空營運的實際損失,認定長榮對工會大動作興訟,是想藉此對勞工施壓以產生寒蟬效應,進而影響罷工行動的推展,認定為不當勞動行為。
 勞動關係司表示,裁決委員會認為長榮航空對工會施加訴訟及經濟上的壓力,有打擊工會的不當動機,該行為已違反工會法三項規定,各罰款三萬元,共計裁罰九萬元。
 裁決委員會同時也要求長榮航空公司必須於五日內,在其官網的入口網站,以不小於十六號字體公告此次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