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設置光電 中市補助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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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鼓勵企業與民眾發展綠能節能減碳,補助民間設置太陽光電,今年加碼補助經費提高至一千五百四十萬元。
 經發局推動住宅與社區使用綠能,集合式住宅導入「創能、儲能、節能」智慧微電網系統,落實社區能源再造及節電,放寬用電大戶(八百KW以上),可於台中市內建築物設置再生能源。
 今年度太陽光電補助類別包含自用型每KW補助一萬八千元,每案補助上限三十萬元;併聯型每KW補助五千元,每案補助上限十五萬元;公民電廠每KW補助一萬元,每案補助上限一百萬元;陽光社區每KW補助五千元,每戶補助上限十五萬元。
 經發局長張峯源說,市府推動太陽光電,由機關帶頭做起,目前將閒置公有房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如捷運公司將在軌道維修廠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系統、教育局在風雨操場搭設太陽光電板;民眾可加入中央「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推動計畫」,由市府遴選營運商,民眾出租屋頂,供營運商設置太陽光電,收取一定比例回饋金。
 市府於西屯、南屯、北屯、豐原、神岡、后里、石岡、新社、東勢、和平等區遴選營運商,有許多成功合作個案,例如南屯清真寺設置十九點五三KW、豐原豐南街社區大樓設二十KW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