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預告調整空汙費季節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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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為強化空汙季節減排誘因,環保署預告調整空汙費季節費率,擬對公私場所申報排放量較前三年平均低者,提高獎勵措施,可折扣空汙費最高至三成。
 為進一步改善季節性空品不良情形,藉由經濟誘因機制,環保署預告固定汙染源空氣汙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修正草案。
 根據環保署規費,擬定調整拉大空汙費季節費率,鼓勵公私場所於空品不良季節時自主調整產能減少空氣汙染排放,除可減少空汙費支出成本,亦達改善空氣品質之目的,創造環境與經濟雙贏。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同時調升第一季(一月至三月)、第四季(十月至十二月)之季節費率,以及調降第二季(四月至六月)、第三季(七月至九月)之費率,以拉大空品不良期間(第一季與第四季)與非空品不良期間(第二季與第三季)之費率。
 環保署進一步表示,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除適用基本費率以外之公私場所,其空汙季節(第一、四季)費率約提高每公斤一至二點五元,非空汙季(第二、三季)費率約減少每公斤一至二元,揮發性有機物於空汙季節費率與非空季節之費率,分別提高每公斤五元與減少每公斤五點五元。
另為促使公私場所主動進行產能分配至其他季節,或是提高防制設備操作效率,環保署修正基準年排放量計算方式,改以申報時前三年相同季別之排放量進行平均計算。
 環保署說明,若空品不良季節排放量較基準年同時期排放量少者,計算費率即可適用減量係數優惠,並提高獎勵誘因,減量係數優惠折扣,由二成提高為三成,以增加汙染者自我減排誘因,進一步使空氣品質改善,達成空汙費徵收之經濟誘因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