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攜糖果餅乾入境 擬限量6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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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代購或網購零食恐暗藏食安危機,食藥署15日宣布將加強控管,擬祭出限量條款,凡是國外攜回或寄回的糖果、餅乾等食品,每天不得超過6公斤,違者最重開罰新台幣300萬元,將不合格食品防堵於境外。草案即日起展開60天預告期,蒐集各界意見。
 食藥署表示,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供販售者,均應向食藥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但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以國際郵包寄送餅乾、糖果等一般食品,每一種類食品不得超過6公斤,民眾搭機帶回則無特別規定,因而導致愈來愈多民眾假藉自用名義輸入大量食品郵包,並違法上網販售,有規避查驗登記疑慮,恐成食安漏洞。
 因此,食藥署預告修訂「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符合免申請輸入查驗之條件與其適用之通關代碼」草案,要求不論國際郵包、搭機帶回的食品,每天不得超過1000美元且不得超過6公斤。
 食藥署也呼籲,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供販售者,均應向食藥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違者將依食安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