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長視察路口安全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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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一日起、全國展開為期1個月的「路口安全大執法」,新竹市長林智堅一早前往東門圓環視察,呼籲車輛「路口慢看停」,保持安全距離、讓行人優先。
(記者曾芳蘭攝)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交通部與內政部警政署串聯全國九月一日起、展開為期1個月的「路口安全大執法」,新竹市長林智堅一早也與警察局長鄧學鑫、交通處長倪茂榮前往東門圓環視察,發現汽機車經過斑馬線不會減速停讓、行人也不敢過馬路,希望透過積極宣導,所有車輛都能秉持「路口慢看停」原則,保持安全距離、讓行人優先。
林智堅指出,無論行人、汽車,都還未有路口行人優先通行的意識,他指示市府團隊加強宣導,也大聲呼籲「步行城市,行人最大」,請用路人務必遵守「汽機車路口慢看停」、「行人大步向前行」原則,未停讓行人最高也將開罰三千六百元。
新竹市政府交通處表示,近期多起交通事故引起國人關心,特別是車輛未禮讓行人造成的憾事,檢視近十年來、行人於交叉路口死亡人數的趨勢二0一八、二0一九這兩年不減反增,去年達到四百五十八人,其中交叉路口行人事故為二百零九人,分析事故肇因以「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穿線、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為前三名的肇因。
警察局鄧學鑫局長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最高罰三千六百元;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最高罰五千四百元;汽機車闖紅燈可罰一千八百到五千四百元、紅燈右轉可罰六百到一千八百元;行人未依標誌或指揮穿越道路、或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可罰三百元。
鄧學鑫呼籲民眾汽機車行駛至路口時,確實做到「慢、看、停」,放慢速度、擺頭察看,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也要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遵循號誌儘速通過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