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保護傘餐廳潑糞案四人五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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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港籍人士經營的「保護傘」餐廳上月遭潑雞糞,台北地檢署日前依強制等罪嫌將男子莫凡等四人聲押獲准,並於九日起訴。全案十日移審,台北地院審理後裁定四人均以五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
 北院昨日下午開庭,被告李昭慶、李昭信兄弟與江啟榮、莫凡等四人出庭時,均承認全部犯罪事實及罪名,且願意與「保護傘」的負責人和解及賠償,請求交保。
 公訴檢察官認為,全案仍有被告未到案,為了區區六萬元潑穢物顯與常情不符,且是否具政治動機有待釐清,加上案發後所有通聯均遭刪除,顯有串、滅證之虞,應繼續羈押禁見。
 法官審理後,考量四人認罪並願意賠償,裁定均以五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且不得騷擾「保護傘」負責人。
 檢警查出疑為潛逃中國大陸的陳姓男子受到中方幕後金主的唆使,再指使男子莫凡等四人犯案,北地九日依強制等罪嫌將四人起訴,另對陳男發布通緝。
 今年十月十六日中午十二時許,江啟榮、李昭慶喬裝客人到「保護傘」餐廳用餐,李昭信在門外把風。莫凡抵達餐廳後,隨即朝餐廳的廚房及員工身上潑雞糞,李昭慶則用手機錄影,犯案後四人隨即逃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