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檢視人權委員會職權 監院撤回行使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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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監察院二十一日表示,經多方考量並尊重各方指教,國家人權委員會經委員會決議,同意撤回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重新檢視法案內容的妥適性。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日前審查該草案,司法院認為部分條文有違憲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疑慮;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也認為人權會相關職權行使定於監察法中即可,沒有必要另立職權行使法,且監院應依立院決議,先將監察法修正草案送至立法院。

不過人權會內仍有不同意見。一位人權會監委表示,前陣子台灣法學會舉辦的職權行使法研討會中,都有主張既然要彰顯人權會一定的獨立,還是獨立出職權行使法比較好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