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養中心火災3死 負責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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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內湖區一家未經合法立案的私人安養中心,去年九月發生火警造成三人死亡。士林地檢署認定丁姓女負責人案發時外出,致三人無人照護,涉嫌過失致死,二十六日依法將她起訴。

領有新北市政府核發的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證照的丁女(五十九歲),在內湖康寧路一段承租地下室與一樓空間做為安養中心,收容照顧三名年長及行動不便的男子。

去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收容中心然然發生火警,消防人員獲報後前往灌求,將三名受困的男性救出,分別為陳、莊、劉等三人,但均已無呼吸心跳,經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丁女供稱,案發時有事外出,三名收容人平常可下床行走,她不清楚火災原因,但先前其中一人曾自行點火燃燒棉被,當時有及早發現,未釀大禍。

檢方指出,丁女領有政府核發的長照人員證照,卻未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取得許可,從民國一0八年七月起私營安養中心,收容陳男等三人,並向三人各收取每月一萬四千元至二萬三千元不等的費用。

檢方表示,丁女照護三人數年,明知其中兩人無行動能力,其中一人也只有部分行動能力,卻疏於注意,案發當天竟離開安養中心外出辦事,並降下前門鐵捲門,將三人留在屋內無人照護。

當天劉男、陳男因不詳原因使用打火機,引燃儲藏間的床鋪,致火勢蔓延,三男分別因一氧化碳中毒、大面積燒灼傷死亡。檢方認為丁女的行為涉犯過失致死及失火罪,從重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嫌論罪,全案將丁女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