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行駛人行道 高市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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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行人路權,高市警持續取締機車行駛人行道。(記者蔣謙正攝)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高雄市機車行駛人行道違規熱點,據市警局交通大隊統計,主要有大中、華夏、中山一、二路段、民族路段、中正三、四路段、五福二路段。交通大隊強調人行道主要供人行走,惟偶爾會有汽機車駕駛人貪圖方便,行駛於人行道,此舉不僅影響行人及身障人士之路權,更危及用路人之安全。

十日有外籍記者表示在高市人行道有機車行駛的狀況。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上述情形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可處新台幣六百至一千八百元罰鍰。經統計高市去年至今年二月共取締機車行駛人行道一萬六千六百一十一件,警方即日起加強取締是類違規,並於十日取締機車行駛人行道四百二十七件,將持續執法以維護用路人權益,同時提醒並呼籲民眾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維持良好的交通環境,另如需經過人行道,建議以牽行方式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