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台灣地位若未定,蔡英文當哪國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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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外交部官網上高掛著駁斥「台灣地位未定論」的說帖。(取自中華民國外交部官網)

日前國史館等單位主辦「《舊金山和約》及《台北和約》生效七十週年研討會」,會中立法院長游錫堃、國史館館長陳儀深等人鼓吹「台灣地位未定論」,強調「台灣、澎湖並不屬於中國」。其實,無論從史料、事實來看,「台灣地位未定論」都站不住腳;但游錫堃等官員竟率爾和獨派人士一起搖旗吶喊,更顯得荒誕不經!

自從六年前民進黨再度執掌中央政權、完全執政以來,上自蔡總統、下至綠營政治人物,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拋出「台灣總統」、「堅持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推動正常國家」等台獨擦邊球,或利用中華民國「借殼上市」的言論,其動機倒也不難理解。其一:可以減輕獨派大老對民進黨的施壓;其二,在綠營支持者眼前掛上一根永遠吃不到的胡蘿蔔以拉攏選票;其三、藉此觸怒中共,一旦中共因此對台疾言厲色、文攻武嚇,又可營造台灣被中共欺負的形象,讓選票流向「口水抗『中』」的綠營。

只是,二戰距今不遠,史料俱在、事實猶溫,「台灣地位未定論」早被證明毫無立論基礎。

首先,與二戰後台灣歸屬問題有關的國際宣言(公告)、條約,發生時間先後順序與脈絡為,《開羅宣言》宣告二戰後「東北、台灣及澎湖群島歸還中華民國」;《波茨坦公告》明確指出「《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在日本《降伏文書》中日本又宣告「接受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在波茨坦所發表,其後又經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所加入之公告」。至此,已可確定日本承諾二戰之後將台灣歸還給中華民國,而當時各國皆以「中國」稱呼中華民國。

其次,美國與日本於一九五一年簽署《舊金山和約》,雖然該和約中僅指出日本必須「放棄對台灣、澎湖、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並未明定將台灣歸還給中華民國,但一方面日本已於《降伏文書》中承諾將台灣歸還給中華民國,另一方面當時中華民國已播遷來台,事實上等於日本已將台灣歸還給中華民國。

其三,《舊金山和約》簽署之後,在美國斡旋之下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中華民國與日本簽署《中日和約》,此一於一九五二年八月五日生效的和約第十條明定,「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台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而具有中國國籍之一切台灣及澎湖居民…」,而當時中華民國政府已在台灣施行法律規章,因此事實上日本也已完成將台灣歸還給中華民國的承諾。

再就事實論,《中日和約》簽署之後,日本旋即與中華民國恢復邦交;倘若日本沒有承認台灣屬於中華民國,又怎會與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復交?一九五四年美國和中華民國簽署《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當時中華民國政府也正是在台灣;而且,此一條約第六條還明定「所有『領土』等辭,就中華民國而言,應指台灣與澎湖」?顯然游錫堃等人的說法純屬扭曲事實。

從其他幾個角度看,當游錫堃等人高唱「台灣地位未定論」時,中華民國外交部官網上還高掛著駁斥「台灣地位未定論」的說帖,這豈不是綠營內部網內互打?而且,倘若台灣地位真的未定,那麼蔡英文當的是哪國的總統?甚至,中共處心積慮想要消滅中華民國,這也正是綠營的想望,莫非綠營已被中共統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