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戴口罩撤罰 高市衛局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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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高雄市去年超前部署宣布只要外出未戴口罩立即開罰,不少民眾因此挨罰三千元,但事後提起行政訴訟均獲撤罰。衛生局表示,許多縣市當時也加強管制,會提起上訴。

衛生局二十四日表示,去年五月北部本土疫情蔓延,在疫情風險擴散的狀況下,高雄專家會議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二條並基於流行病學特性綜合評估、研判及執行對應防治作為必要。

因應疫情蔓延,市長陳其邁去年五月十九日宣布市民「外出或於公共場域、室內空間未戴口罩者將立即開罰」。一名蔡姓男子去年五月二十二日下午從苓雅區住家走到離家門口不到五公尺巷口查看牆壁油漆情形,因未戴口罩被舉發挨罰三千元,向高雄地院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中央未授權地方政府提早開罰,准許撤銷原開罰處分。

另一名李姓男子去年五月十九日晚間因沒戴口罩在住家外遭員警開單三千元,李男提起行政訴訟。高雄地院審理認為,市府防疫措施未依中央指示辦理,且未經勸導、緩衝,恐有突襲市民之虞,判撤銷罰單。

衛生局指出,去年五月全國疫情緊張下,不只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新竹市宣布強制要求民眾戴口罩,其他許多與高雄疫情相當的縣市也陸續加強管制。

衛生局說,高雄專家小組評估國內疫情風險,決議由市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去年五月十九日依法宣布要求強制戴口罩,發現民眾未戴口罩即行開罰,否則將面臨社區發生率與致死率升高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