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問題幼師獲退休 監察院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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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監察院指出,台中市胡姓幼教老師多次遭申訴有不適任行為,台中市教育局未依法督導黎明、僑仁國小進行責任通報及召開校事會議,也未召開專審會處理胡師跨校的違失行為,貿然核定讓其退休,均有違失,已通過對教育局及黎明、僑仁國小的糾正案。

人本教育基金會前年底指出,胡師多次遭投訴有不適任行為,包括唆使孩童撿地上食物吃、放任特教生做出危險舉動、限制午休上廁所等,造成幼童身心壓力。胡師只要被投訴就會請病假,待下學期再轉調其他學校,且請假期間薪水照領。

後來甚至爆發家長集體聯署陳情,台中市教育局卻也未督導學校落實校安通報。且於全案還在調查期間,教育局竟批准胡師自願退休申請,因此向立委及監委陳情。

本案由監委葉大華負責調查。調查表示,教育局及黎明、僑仁國小接獲家長檢舉胡師不適任時,未依法進行責任通報及召開校事會議調查,教育局也未依法督導,且竟於調查期間即貿然核定退休,均有違失。

監委指出,兩校的調查報告中也未周全考量兒權觀點,調查人員未具幼教專業,導致查無胡師不當對待,教育部應強化教保人員違法事件調查專業人才。相關查處過程草率也核有疏失,應予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