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關核食立場堅定! 中市府重申: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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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核食把關不鬆懈,加強日本進口食品查驗。(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中規範不得販售日本福島等五縣食品的部分條文,遭行政院函告牴觸中央法律無效後。市府為捍衛市民健康,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市府為行政機關,以「當事人不適格」理由判決駁回。市府二十五日重申把關核食的堅定立場,依法上訴。

衛生局表示,市民健康優先,是市府堅持把關核食的一貫立場,因應中央開放日本福島五縣食品,以最積極的態度提出「加強查核日本進口食品」、「核食檢驗量能六倍增」、「有疑慮食品不得入校園」及「加強產地標示」等四大作為,嚴格落實稽查。

為市民把關核食,台中市政府購置輻射純鍺偵檢器投入檢驗。(記者徐義雄攝)

去年迄今,食安處針對實體販售通路及網路進行標示查核計三八一九件,有六件違規,其中四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依違反食安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裁處三萬元;另有兩件產品營養標示格式錯誤,移請主管機關桃園市與新北市衛生局依法處辦;另抽驗產品六九0件,結果符合規定。

衛生局重申,市府把關核食責無旁貸,對於判決結果予以尊重。為捍衛市民健康、落實地方自治權,依法依限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