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91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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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夾娃娃機)事業管理自治條例將於九月一日上路,八月將辦理二場次說明會。 (新北經發局提供)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於去年十一月三十日公告,將於今年九月一日起施行,條例規定位於住宅區的夾娃娃機商店,晚間十點到隔日上午八點不能營業,且距離中小學校需一百公尺以上;市府經濟局為協助業者瞭解相關規定,將於八月四日、十八日辦理二場次說明會,加強輔導業者維持營業秩序及保護消費者權益觀念。

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新北市列管中的自助選物販賣機店(俗稱夾娃娃機店)計有一千七百多家,除既有的規定,如販售商品應符合相關法規、不得販賣有價證券或活體、不得販售妨害公序良俗商品及機台不得有改裝或加裝障礙物、隔板、彈跳裝置等。

考量學童身心健康及住宅區居住安寧,自治條例訂定營業場所主要出入口應鄰接寬度六公尺以上道路,且距離國民中小學及高中職學校一百公尺以上;另位於住宅區店家應擬具夜間管理維護計畫,經經發局許可後始得於晚上十點至隔天上午八點營業,後續並將加強輔導業者合法經營,兼顧業者及消費者權益。

經發局表示,「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將於今年九月一日起施行,為使業者更了解條例的相關規範,及夜間管理維護計畫的撰寫及執行重點,已於七月下旬發函給列管中業者,除提供相關規範及說明會訊息外,並提供諮詢電話供業者即時諮詢;並定八月四日及十八日分別於板橋區公所及市府稅捐處辦理說明會,協助業者解決經營所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