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副刊>婉拒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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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歌
 參觀退休同事國畫個展,只能套句流行語讚美她,說她真是個「被化學耽誤的畫家!」因為身為化學老師的她,退休前後習畫僅十餘年,畫作已現大家風範。
 同事在邀請函上註明:響應環保,懇辭花籃!於是兩手空空到場,一點祝賀的機會都沒,夠不好意思了。哪裡想到,她還備妥一本精美畫冊,除了現場作品外,裡面尚收錄未展出的一些畫作,送給蒞臨參觀的同事及好友。
 其實幾張由畫作精選做成的明信片已然足夠,那畫冊真是厚重的饋贈啊!
 不能免俗的,當然要請同事在畫冊上簽名,讓畫冊更顯珍貴。我是這麼想的,哪知同事以自己的字不夠漂亮加以婉拒。
 這顯然是一個不太高明的藉口,因為她邀請函上的鋼筆字端莊秀麗,畫作上的草書落款龍飛鳳舞。但無論如何央求,她就不依,說自己真的沒有在任何一本畫冊上簽名。
 或許人人心中都有說不出的難處吧。既然如此,我就不再強人所難。
 不過,這倒讓我想起幾年前發生的一件事。
 有幸出過幾本書,每次都會自購數十本來跟友人分享。書送出之前,明知字體雜亂,都會不揣淺陋的寫上對方姓名,加上一句「謝謝指正」之類的敬語,再簽上自己姓名和日期。
 自以為那似乎就是贈書與人該具備的一種儀式,少了簽名,這儀式就不夠完備,失去一份莊重一樣。有時甚且暗忖,如此受贈者應該更有可能像自己一樣珍藏送與他的書。
 有一天心血來潮,上了舊書網站尋找自己已經絕版的幾本書,找到一本近三十年前出版的舊書,買回來後很訝異發現,書的內頁竟有我送給一位同事的題字、自己的簽名和民國七十九年九月的字樣!
 也就是說,我竟無意中買回了自己在二十五年前買來送給別人的一本書!那種奇妙的感覺真不知如何描述。有點像是讓人收養的孩子,經歷一段奇異旅程,二十五年後又重新回到自己懷抱一樣,喜出望外。但一想到它不知何故變成「棄書」,流落在舊書堆中打滾,又不禁有些悵然。
 其實,說「棄書」也不盡公允,因那本書還維持相當良好狀況,顯然一直被善待著,只是為了某種原因,輾轉寄居在舊書店裡,期待遇見下一個愛書人,又剛好與我相見,不也是個完美的結局嗎?
 畫家同事婉拒在自己畫冊上簽名,這個我自以為是的「儀式」,莫非早就洞悉,再如何莊重的儀式也無法保證永恆,萬物皆然。沒有簽名的羈絆,作者少了冀望別人長時間珍藏的不切實際,等時空轉移,事過境遷,受者也能在較無掙扎的心境下,自由處理那本獲贈的書冊。
 如此,雙方都心無罣礙,豈不妙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