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農退條例拍板 農民可領月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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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二十六日在行政院新聞中心舉行,由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右二)主持,交通部次長王國材(右)、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左二)、農委會副主委陳添壽(左)等人出席。(中央社)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二十六日通過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根據草案,農民年滿六十五歲時,可按月請領退休儲金,以基本工資為基準,三十歲農民提繳三十五年可月領二萬六千元。
 行政院會通過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參照勞工退休金制度,設立農民退休儲金個人專戶,由農民與政府共同按月提繳至該個人專戶;農民年滿六十五歲時,可依個人專戶累積的本金及收益,按月請領退休儲金。
 農委會指出,建構老農津貼及退休儲金雙層式老年農民經濟安全保障制度,將可使農民年老後能與其他行業退休人員一樣享有適當的生活水準保障,並對鼓勵年輕人投入農業生產、調整農業勞動力結構、間接促使老農安心退休離農及活絡農地利用。
 以目前老農津貼每月七千五百五十元,每四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一次;農民四十歲,提繳二十五年,老農津貼加上退休儲金可月領一萬八千元;三十歲提繳三十五年,可月領二萬六千元。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裁示,為健全農民社會安全制度,提高農民年老後之經濟生活保障,政府在現行老農津貼基礎,進一步建構農民退休金制度,讓有意願儲蓄退休儲金的農民,能與其他行業同樣享有適當的生活水準,照顧農民退休安養生活。
 農委會副主委陳添壽表示,各項指標後估計,實施第一年將有六萬人,實施至第十五年預計則有十二萬餘人參加。
 農委會表示,希望立法院能支持儘速通過此修法,在法案三讀後的六個月內完成子法修訂、電腦系統準備工作等,希望可在明年元旦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