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觀旅局函文落實消防安檢 不得擅自關閉消防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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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為旅客安全把關 旅宿業全面落實消防安檢。
(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觀旅局二十八日函文台中四一三家旅館落實消防法規,每年上下半年定期辦理消防檢修申報,指派防火管理人不定時檢測消防設備確保正常運作,不得擅自關閉消防設備。
觀旅局長林筱淇表示,旅館業屬於甲類營業場所,管理權人應委託合格之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辦理上半年及下半年度檢修申報作業,檢修申報項目包含滅火設備、警報設備、避難逃生設備等等,如未落實申報將依法處管理權人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市府為旅客安全把關 旅宿業全面落實消防安檢。 (記者徐義雄攝)
 針對違法旅宿業及日租套房查緝,市府聯合稽查小組加強稽查頻率,凡查獲違法經營事證,依發展觀光條例裁處十萬至五十萬元罰鍰,並勒令歇業。今年度觀旅局裁處二十五家日租套房,另查獲四十二家經營事證裁罰中。同一地點經查獲並裁處兩次以上者,依規裁處罰鍰外,執行停止供水供電強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