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福社區安養中心租賃糾紛 優先護住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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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慕慈/基隆報導
 基隆市百福社區內兩家安養中心因與房東之間租賃糾紛,到期仍未還屋,被周刊爆料,連基隆市政府都被牽扯進來,市府社會處長吳挺鋒說明,該安養中心設立之初沒有問題,後來租約到期糾紛已走司法程序,市府身為主管機關,最壞狀況是撤銷許可,但以七十位住民權益優先考量,不管遷移或是停業,都必須先提完整疏散與撤退計畫。
 市府社會處長吳挺鋒指出,該安養中心在二0一二年設立,當時「老人福利機構設立許可辦法」中必須要有五年的合法租賃證明,所以當初設立是沒有問題,但在設立許可辦法裡面,當初並沒有清楚規範到五年之後的事。
 二0一七年之後,五年合約到期,房東與房客(業主)產生租賃糾紛,兩造採司法方式處理,市府身為主管機關,針對兩家安養中心共有七十位住民,最重要是他們的權益必須受到保障。
 現在情況是,房東與房客糾紛部分打官司,走上司法途徑,另一則是住民照顧關係在市府,吳挺鋒說,繼續會用審查、評鑑等手段,確保住民權益不要因此糾紛而受到損失,或任何損害與侵害。
 針對周刊所指「市府縱容」部分,吳挺鋒強調,二0一七年之後到現在,市府都一直如此處理,事實上住民權益都能受到保障,目前七十人都沒有遷出,其次,因糾紛存在,司法訴訟進行中,結果未定,所以不准新的住民再住進去,這是市府採取的兩個做法。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許可辦法」中有一項關於撤銷許可,會要求業者限期處理與改善,否則直接用行政手段來處理,最壞狀況是撤銷許可,但關係到七十位院民何去何從問題。吳挺鋒說,這對市府來講,一定要把完整疏散與撤退計畫擬定好,才會有下一步動作,市府以住民權益優先考量。
 最後,看是遷移或是停業會有不同法令依循,當初設立許可的法令周全性還要去細究,有發文給社家署,未來依來函處理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