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致死案上訴駁回 表姨仍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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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高分院廿一日審結一歲半女童遭十七歲生母及同居的表姨等人輪流用塑膠管毆打、關狗籠,不讓睡覺等方法凌虐致死案,法官駁回三名被告上訴,維持原判,表姨薛彗昀仍判無期。
 被害女童阿嬤得知判決結果,表示可以接受這種判決,現在「只能放過自己,孩子再也回不來了」。
 三名成年被告刑度,包括薛彗昀及李嘉偉兩人判無期徒刑,何耿賢則判十八年。另外,未成年生母一審被依殺人等罪判刑十三年,因未上訴確定。薛彗昀、何耿賢夫婦,及生母的友人李嘉偉,他們被控自一0七年十一月起,故意對薛姓女童傷害及凌虐身心,直至一0八年一月十五日凌晨兩點多,女童傷重不治,生母和表姨等四人被控犯下殺人等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