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香港 立院今發表共同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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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大通過港版國安法立法授權,立法院朝野協商發表共同聲明,預計二十九日在立法院會宣讀。(中央社,資料照片)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人大二十八日表決通過港版國安法立法授權。立法院朝野協商發表共同聲明,決議由各黨團推派一名代表與法制局研商版本,預計今(二十九)日定稿、九時在立法院會宣讀。
 立法院長游錫堃二十八日下午召集朝野協商,研商因應「香港版國安法」立法院發表共同聲明相關事宜。游錫堃表示,四個黨團都有提出聲明的版本草案,由法制局長、各黨團推派一名代表共同研商,二十九日就能宣讀。
 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指出,選前撐香港,總統蔡英文因為「反送中」選舉更順利;港版國安法後,這些爭取自由民主的人,處境會比之前更辛苦、壓迫更大,未來可能如果沒有港澳條例第十八條的法律保障,改用救援方案,「好像雨天收傘的感覺」。港澳條例十八條應修訂,在香港爭取民主自由這些人受到政治迫害,應予以更多協助。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站在民主法治立場上,對香港情形表示嚴重關切,此時發表共同聲明,大家要站在共同立場上看待,假如有共識,今天立法院會就能宣讀;四黨團的聲明有一些差異,依照過去慣例,就由法制局草擬一個版本,大家不用在協商時爭辯,各黨團推派一人與法制局協商,都同意後就簽字。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說,比較有爭議的是港澳條例第十八條的部分,有很多香港人、在台灣援助的義務律師等都有個重要訴求,希望香港人申請台灣政治庇護的資格、條件能具體化,至少有個流程。
 台灣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其祿表示,專案審查部分,都沒有看到規範、制度出來,不是完全反對政院的想法,但每個人判斷就不太一樣;至少法制上要有保障,港澳關係條例需要被檢討、更精準化。
 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說,現在的法制足以因應,港澳條例第十八條雖然文字很寬,但讓政府有更多協助空間;目前沒有發生任何一個個案被拒絕、懷疑的狀況,大家不用擴大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