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貢寮鮑履歷 放養量申報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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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貢寮養殖漁民將一籃籃「貢寮鮑」新苗拆解開來,方便後續放苗作業。 (新北市農業局提供)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0九年度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開始受理,配合貢寮鮑養殖漁民放養作業,市府已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申報時間,請養殖戶於六月三十日前向當地區公所申報,亦可委託漁業團體(貢寮區漁會或有限責任新北市鮑魚生產合作社)向當地區公所申報。
 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與產銷履歷認證相關,漁民應於期限內儘速申報,避免因逾期而損及自身權益。
 農業局表示,「貢寮鮑」是貢寮當地潮間帶養殖的九孔及黑盤鮑,市府為了推廣貢寮在地優質水產品,除建立「貢寮鮑」品牌,亦積極輔導貢寮鮑養殖戶取得產銷履歷認證,是安心在地的絕佳食材。
 養殖池在貢寮區龍洞灣的區劃漁業權業者鄭慶煌表示,貢寮潮間帶養殖池放養的稚貝多採購自苗栗、宜蘭或台東等地區種苗繁殖場,繁殖場會在前一年也就是去年九月至十月期間培育今年要放養的九孔稚貝,培育六至七個月左右,於今年五月至六月當稚貝殼長達三公分以上,就會將稚貝販售給貢寮的九孔養殖戶進行中間育成,兩經養殖戶六個多月的細心照顧,待九孔達上市體型(貝殼長達六公分以上,約三十至卅五粒/台斤)便可出貨。
 鄭慶煌說,為了登載產銷履歷資料,他拜託女兒協助,由他口述貝苗的進貨紀錄、生產作業等林林總總的紀錄資料,一筆筆詳實鍵入水產品產銷履歷登錄系統內,才能確保每一批貢寮鮑符合產銷履歷的規範和標準。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近年來市府輔導貢寮鮑養殖漁民通過產銷履歷認證或使用生產追溯條碼,讓消費者能夠買到新鮮、安全、可追溯的貢寮鮑,歡迎大家多支持在地安心優質的水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