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挺陳菊,民進黨已不顧程序與實質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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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進行監委人選表決時,民進黨立委陳瑩不在立法院議場,卻有列入投票紀錄,國民黨立院黨團到台北地檢署提告偽造文書罪。 (中央社)
 在強烈抗爭中,二十七名監察委員被提名人日前全數通過,不僅凸顯民進黨無視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的鴨霸作風,更反映其自相矛盾之處;令人除了無奈之外,更感到十分諷刺。
 蔡英文總統提名監委名單曝光後,外界就諸多譏評,甚至抨擊這次監委是「最綠、最爛、最酬庸」,其詞雖不免過苛,但也其來有自。主要關鍵就在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選、前高雄市長陳菊,社會普遍認為不妥。
 就事論事,陳菊在黨外時期,對於爭取台灣民主、自由、人權確實有相當貢獻;但她數十年從政生涯,從未以公正廉明、高風亮節著稱,反而有不少弊案纏身。舉例來說,她在高雄市長十二年任內,市府團隊貪瀆與偽造文書一百零五件,共有一百九十四名公務人員遭到起訴;遭到監察院立案調查五十八案、糾正案三十案、彈劾案三案,外界當然會質疑,一旦陳菊當上監察院長,這些案子怎麼審得下去?
 再說,監察院主要功能就是糾正官邪、整肅官箴,監察委員必須品正行端,風骨嶙峋,行事無可挑剔,何況身為院長,標準當然要比別人更高。霸氣十足,公認是民進黨大姐頭的陳菊,固然擅於喬人喬事,勇於政黨鬥爭,卻絕對不是監察院長的適任人選。民調就顯示,百分之六十四點五的人認為陳菊「非常不適任」,連同「不太適任」的人,超過七成;而認為「非常適任」的只有百分之十六點三,連同「還算適任」的只有二成五。這證明大多數的民意,其實是反對陳菊出任監察院長,但民進黨硬是要把她拱上台。
 更令人訾議的是,民進黨連起碼的程序正義都不顧,就霸王硬上弓。依照立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行使同意權應交付審查再提院會表決,而這次根本就沒有經過審查程序,就逕付投票,既不合程序也不合法,更剝奪立委行使憲法賦予的人事同意權,當然應該是無效投票;但立法院長游錫堃卻硬拗,被提名人都簽到,符合議事規則,沒有問題。試問,簽到可以等同審查嗎?如果此說成立,以後立院審查法案豈不是只要立委簽到就可以了?
 再說,民進黨以強行表決方式停止審查,但人未在現場的民進黨立委陳瑩卻被冒名投票,這不僅是清查人數不實,更涉及偽造文書,投票顯然無效;但民進黨卻以綠委張宏陸誤用陳瑩表決卡,總數不變不影響為由搪塞。試問,如此重大的議事缺失,可以如此矇混過關嗎?
 平心而論,民主制度本來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就算在野黨杯葛,民進黨既在立法院超過半數,通過監委人事只是時間遲早問題;何況本屆監委任期到七月三十一日才屆滿,民進黨大可以利用兩週時間跟在野黨協調溝通,但民進黨卻為了護送有高度爭議的陳菊闖關,完全不管正常議事程序,也沒有多數尊重少數的雅量,立院「超前部署」,不僅以圍籬、拒馬包圍全院區,儼然把在野黨立委和民眾視為大敵,更出動近千警力護送;進了議場又不照議事規則,該審查而不審查,投票還冒名頂替,試問,先進民主國家再怎麼野蠻的執政黨,應當也不會如此吧?
 諷刺的是,陳菊居然還大言不慚,期許自己能成功扮演最後一任監察院長的角色,聲稱修憲通過後,「業務還在、同仁還在、監督還在,只有一生為人權奮鬥的民主老兵,完成最後的任務,光榮離開」,讓人感覺不知所云。不過,民進黨一向主張廢除考試院和監察院,現在卻傾全黨之力為陳菊護航,這也正是民進黨一向說一套、做一套,「理不直而氣壯」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