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所建置主要駕駛人登錄制讓使用者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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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車子借他人使用,會衍生停車費、通行費的爭議,如今這些問題可以不用再發生了!高雄監理所考量車主的權益,設計了主要駕駛人登錄制度,讓車輛使用者在第一時間解決帳單問題。
 高雄區監理所所長梁郭國表示,該項措施已正式上路,監理處已陸續寄發邀請書,針對交通違規案件中車輛所有人(車主)本身無駕照者,即表示車輛另有他人使用,將主動邀請符合條件的民眾申請登錄。
 監理所表示,凡使用公路依法應負的通行費、停車費繳納通知及其違規處分之送達文書,將優先通知主要駕駛人,一旦申請登錄後,停車費及高速公路通行費相關繳費及催繳通知,皆會寄至所登錄主要駕駛人,可避免車主收到未繳費所衍生的罰單,產生不必要的困擾。
 申請登錄主要駕駛人時,汽車所有人可利用以下管道申辦,一是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登錄;二是網路下載「主要駕駛人申請書」臨櫃申請。
 目前交通部推動的汽車主要駕駛人登記制度,僅針對停車費及通行費的部分可直接通知主要駕駛人,其他如牌照稅、燃料費繳費通知單及交通違規罰單仍會寄給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