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後 操作槍列管需請照 否則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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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由於刑法修正後,操作槍全面納管,警方呼籲民眾請即刻申報查驗發照或繳銷,否則面臨刑責。鑒於坊間操作槍可輕易藉由實體店面或網購輕易取得,加上容易改造成具有殺傷力的槍枝,恐為歹徒最常用的犯罪工具,為治安隱憂。
 警方指出,新修正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已於六月十二日施行,易改的「操作槍」全面納管,大幅修正「槍砲」定義,增加「制式或非制式」,加重「各式改造手槍」犯罪刑度,擴大「模擬槍」管制範圍。
 另外,將查禁操作槍最高罰鍰,提高到二百五十萬元,且未來持有改造槍枝將與制式槍枝同罪,面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比過去3年刑度增加2年,將可遏止改造槍枝泛濫問題。
 基市警局刑警大隊提醒,這次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前,民眾若已持有的模擬槍(舊稱操作槍),修法後在法定報備期間六個月內,即今年六月十二日到十二月十一日為止,可向戶籍地警察局(分局)申請報備查驗發照或自行繳銷,否則逾法定期間遭警方查獲,將予重罰,若民眾有疑問,可洽詢基市警局保安科承辦人警務員林瑩珊(02-24287334聯繫報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