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設5公司假交易套利 重判8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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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方法院審結全球硬碟靶材大廠光洋科技員工套利、盜賣黃金四百五十公斤案,公司情侶檔兩名高階幹部許藝蓁、陳力凡利用負責對外操作實體貴金屬交易買賣之便,虛設境外公司與光洋交易並侵占黃金,致光洋損失達六億五千萬餘元,事後追回七千八百萬元。法官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重判許、陳各八年半及四年。
 判決書指出,許藝蓁(原名許玳毓,女,四十一歲)、陳力凡(四十三歲)分別是光洋科技貴金屬管理中心實體交易課課長及衍生交易課副理,均為高階主管。二人於二0一四年間共謀先後虛設Alph等五家境外紙上公司,並用來跟光洋公司交易,他們先用低價向真實供應商買入黃金,再墊高價格出售給光洋;許女把光洋生產的貴金屬先以低價出售給虛設境外紙上公司,再由光洋向另一虛設境外紙上公司高價買回。許女用無實體交易、低買高賣的「左手賣右手」方式,先後賺取不法利益,總獲利達一百四十九萬餘美金。後來,許藝蓁又利用不法手法,先後侵占光洋公司黃金合計四百五十公斤(價值約為一千六百零五萬九千餘美元)。
 後來,國際黃金價格大跌,許藝蓁的資金缺口越來越大,無法處理,二0一五年十一月底辭職走人,事後才查出許女盜賣黃金。事後許女有匯回光洋科技二百五十九萬八千美元。陳力凡則於二0一六年三月離職。
 法官認為許藝蓁是英國知名大學財經系碩士、陳力凡也是國內知名國立大學財務金融系畢業,二人受僱光洋科技公司,不為公司盡心力,利用職務之便虛設境外紙上公司套利,造成光洋公司巨大損失,犯後態度不佳,又飾詞狡辯,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