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未獲授權 譚詠麟挨告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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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香港藝人譚詠麟去年首度來台舉辦演唱會,當中演唱歌曲「心手相連」,事後卻遭該曲創作人陳建名指控未獲得他授權,對譚詠麟與主辦單位等人提告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罪證不足,2日將譚等人處分不起訴。
 被稱為「校長」的譚詠麟(68歲),去年在台北小巨蛋舉行「銀河歲月40載世界巡迴演唱會」,創下在小巨蛋表演最資深的華人流行音樂歌手。
 提告的陳建名是知名音樂人,曾獲金曲獎最佳作詞,他因不滿譚在演唱會中演唱歌曲「心手相連」,卻未經過授權,對譚及主辦單位寬魚國際、負責人邱漢中提出違反著作權法告訴。
 陳建名指控,心手相連是1988年漢城奧運的中文指定典,為多人共同作詞創作,他身為創作人之一,並未授權該次公開演出。
 檢察官調查期間傳訊寬魚國際公司人員,員工提出與「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聯繫的LINELine對話及電子郵件記錄,證明在演出前曾多次反覆向協會確認曲目都有取得授權,因為他們無法得知單一歌曲有多人共同創作,且對授權的認知不同。
 檢察官認為,譚詠麟與寬魚國際、負責人邱漢中主觀上沒有侵權的犯意,昨日將全案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