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漁港第三泊區碼頭再生 營造安全停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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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澳漁港第二期後續老舊碼頭改善工程(施工中)。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南方澳漁港第三泊區碼頭後側鋪面因陸續發生沉陷情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辦理全港區安全檢測結果,發現部分老舊碼頭鋼板樁受損嚴重,有改善之急迫性,且碼頭面過低,颱風期間曾發生海水溢淹碼頭之情形。經漁業署分階段辦理碼頭改建,以提供漁民更安全停泊空間。

南方澳漁港第二期後續老舊碼頭改善工程(施工後)。
 漁業署指出,我國部分漁港興建時期較早,有些碼頭甚至在日據時期即已興建,雖自民國69年起展開較有系統之中長期漁港建設方案,但港澳設施興建後迄今逾40年,碼頭長年累月均浸沒海水中,受海水鹽分侵襲,其構造物老舊及耗損之情形較陸域結構物嚴重,其中南方澳漁港第三泊區老舊碼頭受損沉陷,在颱風或大潮時有海水溢淹安全疑慮,故整建老舊碼頭有必要性及急迫性。

南方澳漁港碼頭(第二期)共同管溝及岸水岸電系統。
 漁業署於106年2月以總經費1億900萬元,委託宜蘭縣政府辦理第一期「南方澳漁港第三泊區碼頭改建工程」,已完成改建218公尺碼頭,原碼頭提高約57公分,並於108年7月5日驗收完成,目前進行第二期「南方澳漁港第三泊區後續老舊碼頭改建工程」總工程經費9,750萬元,並於今(109)年10月24日完工,改建約143公尺碼頭,其碼頭高程接續前段工程升高,而本工程於今年10月7日更獲選為「宜蘭縣公共工程優質獎」土木水利類佳作。
 漁業署正辦理第三期「南方澳漁港第三泊區三角碼頭延伸段工程」設計作業,預計109年底辦理工程發包作業,未來碼頭完工後,除提供符合安全標準之碼頭停泊空間外,亦設置岸電、供水設施及共同管溝,並引進插卡計費系統提升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