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達養殖漁業生產區 中央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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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海洋局劃設「興達養殖漁業生產區」。
(記者許正雄翻攝)
 記者許正雄/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執行「興達養殖漁業生產區」劃設,以改善養殖環境,並健全管理機制,經報送行政院農委會十一日核定同意,範圍含括茄萣、湖內及路竹等三個行政區既有養殖魚塭,面積計四百八十公頃,透過生產區劃設,改善養殖環境及健全管理制度,對養殖產業永續經營實具助益。
 高雄市海洋局表示,高雄市養殖漁業面積約三千八百八十一公頃,原有公告劃設四處養殖漁業生產區,以及一處魚塭集中區,包含位於永安區轄內永安、永華及新港養殖漁業生產區,彌陀區轄內彌陀養殖漁業生產區及彌陀養殖魚塭集中區,總面積合計一千四百零七公頃。
 海洋局代理局長黃登福表示,茄萣區、湖內區及路竹區地區,既有養殖魚塭多且集中,興達港區漁會建議,整合規劃設置養殖漁業生產區,並成立生產區管理組織共同運作,促進養殖漁業永續發展。
 海洋局考量國土資源保育、區域養殖規模及輔導策略,整合及有效管理魚塭,補助經費辦理興達養殖漁業生產區規劃案,經農委會核定同意劃設;新增興達養殖漁業生產區範圍,為北高雄重要養殖漁業生產聚落,面積計四百八十公頃,總計已完成劃設養殖漁業生產區,總面積計一千八百八十七公頃,占全市養殖面積近一半。
 黃登福強調,劃設養殖漁業生產區,有利爭取政府資源及經費,投入辦理養殖漁業相關公共設施建設,例如養殖進、排水、海水引水設施等,改善養殖環境,設置專責維管單位,健全區域經營管理制度,凝聚養殖漁民經營產業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