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起進入安平區公所要戴口罩

712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安平區公所表示,配合中央防疫政策,十二月一日起,民眾進入安平區公所辦公大樓洽公時,務請配合佩戴口罩及實名登記,以免受罰。
 公所指出,因應國際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為避免境外移入案例,增加社區傳播風險,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已公告,自十二月一日起,啟動秋冬防疫專案,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卅七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公所說,從十二月一日起,民眾進入安平區公所辦公大樓,務請配合佩戴口罩及實名登記,希望民眾持續落實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等防疫樂活新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