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見遺落電腦 女侵佔遭罰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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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李姓女子於今年八月間在中西區一超商內,見王女所有的平板電腦遺落在超商,卻將平板電腦放入背包帶走。待王女察覺報警,警方才循超商監視器追查李女到案。儘管李女辯稱並未想將平板據為己有,惟李拾獲後並未告知店員或報警,遭台南地院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一萬元罰金。
 廿七歲的李姓女子於今年八月中旬至台南,晚間十時許在中西區一處超商,見王女所有之平板電腦遺落在店內地上。路過民眾發現將王女電腦拾起放置於用餐區桌上,不意李女以整理物品動作掩飾,迅速拿取平板電腦後離去。直至王女發現平板電腦遺失,向二分局警方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