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副刊〉媽媽養豬

1142

 ■洪長源
 那是「未曾吃豬肉,只見豬走路」時代,媽媽養豬不是為了吃豬肉,而是養大後賣出去,幫我繳學費及貼補家用。昔時養豬都是在屋旁或屋後搭個可以避風雨陽光的「寮」而已,再從田間割甘藷葉、筧菜、或野菜回來伴廚餘飼養。我們生活貧窮,三餐沒甚麼好吃的,豬當然也要跟這我們過貧乏的日子。因為所吃食物營養低,豬隻未到午未到晚便在豬舍裡「哭吆」(叫肚子餓)。豬飲食和人類一樣,是照三餐餵食,所以母親都是先餵飽豬再準備全家的午、晚飯。
 豬食是在廚房煮熟,再舀進大水桶裡,用一根扁擔穿過桶耳,母子一人一頭挑到豬舍,母親再舀進豬槽裡,豬隻爭先恐後的搶食。從仔豬養到成豬要一年以上,不像現在吃飼料的豬7個月就可以販售。當豬可以賣時父親便到街上恰肉商來看豬,依照豬隻的肉質肉量約定價錢。幾天後肉商來捉豬,母親看親手養大的豬被肉商載走,總是不捨。然而當花花綠綠的鈔票拿在手中,很多期待以久的願望將可實現,卻也是全家最高興時刻。
 母親也沒得閒著,過幾天買了仔豬回來,又得開始下一番辛苦忙碌。現在養豬都是企業化經營,農家已無人養豬。社會進步,經濟改善,豬肉已成日常必須,所以那句俗諺早已被改成「未見豬走路,也吃過豬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