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三成超載車未罰 交部警署遭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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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監察院調查指出,行駛高速公路經地磅站違規超載的大型車輛,因交通部高公局與警政署國道警察局的認事用法有極大差異,導致近五年來約三成的違規案件未被取締,不僅造成國庫鉅額損失,也恐危害大眾行車安全,九日提案通過對交通部、警政署的糾正案。

本案由監委王麗珍、賴振昌負責調查。糾正案文指出,高公局與警政署的認事用法存有極大差異,且歷時多年,延宕至今均未能解決舉發職權的歸屬,導致超載未取締案件一再發生,五年多來已有近三成違規案件車輛行駛於國道,相關機關相互推諉,置政府公權力於不顧,均有違失。

監委指出,上述超載卻無員警到場而未取締的案件,致應罰而未裁處的罰鍰,從民國一0四年一月起至去年八月止,估計近三億元,不僅造成國庫鉅額損失,也使違規產生僥倖心態,更危及大眾行車安全,顯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