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是遊憩場所不得溜馬 中市府派員依法勸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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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於夏綠地公園溜馬,市府勸離呼籲民眾勿觸法。 (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發現有民眾在西屯區夏綠地公園溜馬,派員依法勸離。建設局說,依《台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公園是都市戶外休閒遊憩場所,不得攜帶動物,但符合動保法規定的寵物不在此限。馬並非寵物性質,在陌生或有潛在危險環境可能焦慮緊張,依法不得進入公園。

建設局指出,馬隻屬於畜牧類動物,如在陌生或有潛在危險的環境,容易讓馬焦慮緊張,出現無法預測的狀況,甚至可能產生攻擊性,為避免傷及一般民眾。

市府勸導後,民眾當下帶馬匹離開。 (記者徐義雄攝)

建設局依《台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不得攜帶動物規定,針對民眾違規行為勸導,民眾當下帶馬匹離開。

建設局說明,公園依法雖不得攜帶動物進入,但符合《動物保護法》及《台中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規定的「寵物」,且其體型及種類符合規範,並使用鏈繩、箱籠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則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