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券行縱火案開庭 母死姊重傷 嫌:槍斃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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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林姓男子去年初與胞姊吵架後,竟慎而潑灑汽油在自家彩券行門口並縱火,造成母親逃生不及被燒死,胞姊也受重傷,一審依殺人等罪判他十七年。台灣高等法院一日開庭,林男當庭表達後悔犯下大錯,還說「乾脆槍斃我好了」。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一家彩券行去年一月二十八日晚間發生火警,造成在房間逃避不及的彩券行老闆娘身亡,老闆三十七歲女兒雖僥倖逃出,但全身受到大面積的三度燒燙傷。

檢警調查,彩券行老闆的林姓兒子,因不滿案發前與胞姊爭吵,氣的離家後買汽油,要縱火燒胞姊,卻不慎造成母親死亡。

一審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縱火等罪,將林男判刑十七年。二審高院昨日開庭審理。林男當庭表示,很後悔犯下大錯「乾脆槍斃我好了」,事發至今有寫信向姊姊、受波及的鄰居道歉,但都沒收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