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81萬輛機車未定檢 可罰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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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環保署二十四日指出,截至今年九月,仍有逾一百八十一萬輛機車尚未完成定檢,依法可罰五百元。
 環保署表示,去年修正空氣汙染防制法,領有牌照出廠滿五年以上的機車,無論是否為環保機關稽查發現使用中機車,每年皆應實施排氣檢驗一次,並於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完成。
 若逾期未檢驗者,依空氣汙染防制法第八十條規定可處五百元罰鍰;逾應檢日起六個月並經通知限期改善,遲未改善者最重可註銷牌照。
 環保署指出,截至今年九月,應到檢機車約七百三十七萬輛,已到檢率為七成五,為歷年同期最高;不過,仍有一百八十一萬五千多輛尚未完成定檢,依法可罰五百元。
 目前全國共設置三千五百零九家排氣定檢站,機車車主每年有三個月時間,可前往全國任一家定檢站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