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社團教師紓困 與中央不同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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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告指社團課後老師只能擇一校、一身分,經立委陳亭妃向教育部長潘文忠查詢,確認中央政策並非如此,要求更正。(記者林雪娟翻攝)

記者林雪娟、施春瑛∕台南報導

紓困4.0上路,開放高中職以下學校任教的社團老師可申請鐘點費補助,然立委陳亭妃、議員陳怡珍接到許多社團老師陳情反映,台南市教育局公告要求「只能選擇一校一身分申請」;教育部長潘文忠回覆,中央政策並非如此,可能地方有誤解,會請國教署向南市教育局解釋清楚並更正。

市府教育局表示,針對社團教師的紓困申請內容有不盡合理部分,已向中央反映,並非自行解讀,如有新的解釋,也會再向教育部詢問,以免誤解。

陳亭妃、陳怡珍表示,社團老師原本被告知,在幾間學校任教幾節課,就能依學校數與節數申請,若以單一間學校、一節課以一九二元計算,能申請約兩千元經費,三間學校約六千元 。

然根據教育局公告,卻寫著「經向國教署再次確認,即教師於多校有授課或不同身分者,仍只能選一校、一種身分申請,不得再向其他學校申請」。陳亭妃指出,因社團老師教學性質相當特別,常在不同學校兼任一、兩節社團課程,紓困若只能選一校申請補助,相當不合理;陳怡珍指出,社團老師帶領學生在一般學科之外的多元適性發展,對培養學生興趣和未來專長相當重要,不該在紓困之際如此對待社團老師。

經陳亭妃和潘文忠聯繫後,確認中央政策並非如此,教育部將請國教署向教育局解釋清楚並更正。陳亭妃說,若教育局對中央政策有誤解,應儘速更改原本公告,日後別再出現這種「弄錯中央政策方向」狀況,徒增基層不便。

但教育局說明,教育部發出公文後,六月廿九日、卅日又分別來函,教育局為求謹慎,於七月二日再以電話詢問教育部,當時獲得的解釋為「確認僅能一人擇一校申請一次」,才進行重新公告,絕無誤解文意。至於教育部三日又對課後社團老師新的補助說明,教育局樂觀其成,也希望能考慮社團老師跨校指導的情形給予合理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