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院長王金平隨扈亮槍 徐國勇指按照規定攜帶槍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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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的座車行經新北市三重時,疑因行車糾紛,遭舉報隨扈有亮槍情事。內政部長徐國勇二日在立法院受訪指出,內政部根據相關規定派遣警衛,王金平也依法提出的申請,印象中期限是一年,依規定隨扈必須攜帶槍械。

三重昨日驚傳在街頭亮槍,警方獲報發動攔截,竟攔到王金平座車。據了解,亮槍的是保六警察大隊的隨行警衛官,初步了解只是行車糾紛,雙方也已和解。

徐國勇昨日表示,根據中央機關首長及特定重要人士安全警衛作業規定,可以派遣保六總隊警官隊,對重要人士予以安全維護,王金平擔任立法院長多年,認為有必要而提出申請,內政部也依規定派遣警官擔任隨扈,保護其安全。

徐國勇指出,有民眾看到有人亮槍,好意向警察局檢舉,警方馬上派警員了解,經了解是王金平的隨扈,也是警官隊的警官,有其安全警戒必要,內政部也是按照規定派遣相關警衛。

徐國勇說,隨扈亮槍是認為有人在跟車,必須預作準備,且隨扈按規定攜帶槍械,是為了保護首長與特定重要人士的安全,大家看到隨扈穿得寬寬的 就是要把槍蓋起來。

徐國勇指出,警政署已向他口頭說明,王金平提出維安的申請公文是他批的,印象中好像是批一年,有的則是三個月、六個月不等,至於相關標準警政署會給予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