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公司營業秘密 2女不法獲利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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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橋頭地檢署接獲警方情資,南部科學園區某知名人造光源和光譜分析技術領先廠商,疑似遭員工竊取營業秘密,並前往大陸地區設立公司營利;為保護廠商營業秘密,由主任檢察官謝肇晶、檢察官蘇恒毅與保二總隊刑大、高雄市警局刑大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經過多日縝密蒐證,查獲該公司離職員工王女及陳女,利用該公司營業秘密在大陸地區營利,初估不法獲利達新台幣一千萬以上;兩女不法侵害廠商營業秘密的犯行被裁定羈押禁見並限制住居。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王女(三十七歲)在一0八年九月離職,見該公司技術具有相當市場價值,竟與該公司大陸地區業務經理,分別在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設立公司,由王女非法取得原公司「零件採購」資料,及透過陳女(四十二歲、今年八月離職)取得「某產品設計機構圖」、「某分析系統」等營業秘密資料後,利用原公司營業秘密在大陸地區營利,初估不法獲利達新台幣一千萬以上。

案經檢察官蘇恒毅偵訊後,認王女涉犯營業秘密法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台灣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官諭知十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禁止出境出海橋頭地檢署檢察官不服原裁定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抗告,經發回後,於十二日經裁定羈押禁見獲准;被告陳女經檢察官訊問後,諭知六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