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捏男童 女老師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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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歸仁區一家幼兒園的女老師被指控管教不當,造成六歲學童左胸瘀傷,家長告上法院並求償一百五十萬元。法官當庭勘驗監視器未見老師有捏男童左胸動作,畫面顯示男童當天在走廊柱子邊曾遭女同學推碰左胸,後有三名男同學推擠,無法判斷其左胸瘀青究竟何人造成,判女老師無罪,可上訴。

學生家長指控,翁姓女老師是受傷男童的班級教師,她因不滿男童未聽其指示行動,二0二0年九月十六日上午十點,在幼兒園廣場徒手捏男童胸口,致男童左胸出現瘀挫傷。家長事後帶著男童驗傷提告傷害,同時向女老師及幼兒園請求連帶精神賠償。

男童說,老師在幼兒園內廣場的第一根、第二根、第三根柱子先後捏他三次,他很痛有哭。女老師辯稱,當時確與男童有肢體上接觸,僅為了管教而出手拉男童左肩,否認捏傷男童。

台南地院勘驗監視器畫面,翁姓女師指導孩童在廣場玩呼拉圈,未見她有「捏男童左胸」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