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土地非法傾倒廢棄物 承租人等17嫌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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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

陳姓男子被控於民國一0八年、一0九年間承租嘉義地區偏僻土地再夥同拆除業者、曳引車司機自台南等地載運事業廢棄物棄置,嘉義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十七名被告。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陳姓男子自一0八年起,分別以承租、免費提供土質改良劑等理由,在嘉義縣東石鄉、民雄鄉、大林鎮及嘉義市等土地取得土地使用權。再夥同蕭姓等友人及林姓拆除業者、營業貨運曳引車楊姓司機等人,分別自台南市善化區載運一般事業廢棄物至東石土地傾倒、棄置。

檢方表示,這起廢棄物犯罪集團主嫌陳姓男子常以高於一般行情的價格承租土地,且簽約雖然是一年,時常只付一至二個月租金,在廢棄物進場傾倒、掩埋後,就避不見面,陳男從中牟取暴利,地主則是得不償失。

全案經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等單位移送偵辦,嘉義地檢署日前偵結,將陳姓男子等十七名被告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