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滯欠360筆停車費 準備查封新車即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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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滯欠三百六十筆停車費,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準備查封她的新車時即繳清。(記者蔣謙正翻攝)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高雄羅姓女子滯欠三百六十筆停車費罰鍰,以及房屋稅未繳,累欠金額十二萬餘元,因義務人所有不動產為現實際居住房屋,高雄分署為保障義務人權益,多次連絡義務人希望她自行繳納或分期,以免房屋被拍賣,惟均無法聯繫上義務人。

近日高雄分署發現義務人於二個月前購買新車,遂再行電話通知義務人,這次終於聯繫上義務人,執行人員告知其購買新車,卻不繳滯欠的十二萬餘元罰鍰,若不繳清恐新車會被查封,義務人遂立即繳清滯欠罰鍰十二萬餘元。

高雄分署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以保障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並按時繳納ETC及停車費,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高雄分署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