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酒駕害死騎士 男改判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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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有三次酒駕紀錄的賀姓男子於去年六月間酒駕上路,於南區明興路自撞路邊電線桿,電線桿斷裂後也導致電線垂下,適巧一名王姓騎士騎車經過,遭電線鉤住頸部摔車倒地,送醫後不治身亡。案經檢警偵辦起訴,賀男一審涉公共危險、過失致死遭判刑一年,檢方不服上訴二審改判賀一年五月。

賀男過去曾三次犯下酒駕公共危險,一0八年一月遭吊銷駕照,去年六月八日下午五時於仁德區某魚塭喝了四罐啤酒後,駕駛自用貨車載著工地同事洪男上路,當晚七時許行經南區民興路便道時,不慎自撞路邊電線桿,電線桿撞擊後斷裂,電線也垂至路面。適巧王姓男子騎車經過,遭垂下電線勾纏頸部後扯下機車眾摔倒地,王男倒地後約兩分鐘,復遭路過陳姓機車騎士撞擊。

王男因頭頸部鈍傷、頸椎骨折併中樞神經損傷等送醫,同日晚間不治身亡,賀男一度謊稱駕駛是洪男,然而案經警方還原,證明賀男才是本案肇事駕駛,訊後立即依公共危險罪嫌法辦,乘客洪男及後續撞擊的陳姓騎士因與本案事故無因果關係,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