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通過競爭法 納友台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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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強化夥伴關係、協助發展不對稱防衛能力、參與國際組織、雙邊經貿科技合作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眾議院昨天表決通過《美國競爭法案》,呼籲行政部門將「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改為「台灣駐美代表處」,並納入多項友台法案。對此,外交部表示,感謝美國國會長期以來不斷透過立法等各項具體作為,積極推動深化台美關係,展現對台灣的強勁支持。

美國聯邦眾議院昨天以二百二十二票同意、二百一十票反對的些微差距,通過《二0二二年美國創造製造業機會和技術卓越與經濟實力法案》(簡稱《美國競爭法案》),以推動高科技研究及製造,強化美國對中國的競爭力,緩解全球電腦晶片短缺帶來的問題。美國總統拜登在法案通過後發布聲明表達歡迎。

法案中也涵蓋多項與台灣相關的條款,包括強化美台夥伴關係、協助台灣發展不對稱防衛能力、協助台灣有意義參與包括世界衛生大會(WHA)等國際組織、強化美台雙邊經貿與科技合作;並呼籲美國國務卿協商將「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改為「台灣駐美代表處」。

外交部發布新聞稿指出,感謝美國國會長期以來不斷透過立法等各項具體作為,積極推動深化台美關係,展現對台灣的強勁支持;將持續關注該法案的後續審議情形,與美國國會友人及行政部門保持密切聯繫,以持續深化台美緊密夥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