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老闆焚屍碎骨 2人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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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前馬雷蒙舞團舞者、錢莊大亨施政雄,三年前遭員工唐世豪、江昶濬、陳天賜聯手殺害,並載到宜蘭山區焚屍碎骨。一、二審均依殺人、損壞屍體罪將唐、陳判處無期徒刑。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二十二日仍判決兩人無期徒刑。

唐、陳審理時請求法院啟動「修復式司法」,給他們向死者家屬面對面溝通、修復傷痛的機會。兩人除當庭坦承犯行,也向家屬當面道歉,唐男並表達願償二百五十萬元。

但因家屬表達「本案開啟修復式司法只是徒增家屬的傷害」等,拒絕與唐、陳和解。高院認為,修復式司法的立法精神在於尊重被害人家屬的意願,但家屬拒絕和解,因此仍判決二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施政雄(五十二歲)曾是影劇圈知名的馬雷蒙舞團的舞者,後來接觸放款業務開設錢莊,在新北市泰山區、桃園市桃園區分別設有公司。唐、江、陳則為分公司的員工。唐男等三人因覬覦公司財產,曾因放款業務與施政雄發生口角,心生不滿,民國一0八年五月間聚餐時,三人互吐不快並計畫殺害施男。

次月十六日下午三時,唐男以準備繳回一百二十萬元放款現金為由,前往錢莊,與施男發生口角後,掏出預藏的水果刀刺向施男,三人聯手將其殺害,把屍體裝箱後載往江男的宜蘭壯圍老家,並焚屍滅跡。

施男的母親發現兒子失蹤後報警處理,警方循線逮捕唐男等三人。一、二審依殺人等罪,將唐、陳均判處無期徒刑,江男判刑十八年,其中江男上訴駁回,判刑確定。唐、陳則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