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欠稅車房遭查封 妻分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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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拒繳國道通行費及房屋稅等,被查封汽車和透天厝,陳妻得知到執行署辦分期代繳。(記者葉進耀翻攝)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陳姓男子拒繳國道通行費達三百筆及房屋稅,計廿二萬八千餘元,被查封名下二輛汽車和一間透天厝,陳妻得知趕緊來辦分期代繳;另名林姓女子騎機車酒駕被罰六萬多元拒繳,也被查扣薪水,她立刻辦分期清償。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說,四十六歲陳姓男子於二0一九年至二0二一年間開車上國道,卻未依規定繳納通行費達十九萬餘元,再加上其他欠繳稅款包括房屋稅、牌照稅、汽車燃料費及交通罰鍰,總計欠繳廿三萬三千多元未繳,經移送強制執行僅扣得銀行存款五千七百多元,後來,查出他名下還有汽車及房子,隨即發函查封。陳妻擔心透天厝被拍賣,一日攜帶現金至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並繳納第一期五萬元。

另一名廿八歲林姓女子於二0一七年間喝酒後騎機車被查獲,酒駕,被罰六萬一千五百元逾期未繳納,被移送強制執行。執行人員查出林女於某著名連鎖賣場工作,立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薪水,林女於接獲扣薪命令後,隨即向台南分署申請分六期繳納,於並於二二八連假期間利用銀行ATM轉帳繳納第一期款一萬元,並於三月一日將匯款收據寄到台南分署,暫時撤銷扣薪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