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欠罰款 連累老父打工分期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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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居住將軍區的無業吳姓男子,騎機車到市區被警攔查,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被罰九萬元又不繳,被移送強制執行,連累老父去廟裡當廟公打雜分期代繳吳男的罰款。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今年二月間收到台南市交通局移送一件強制執行,吳姓男子(四十二歲)於二0一八年間騎機車,行經台南市北區和緯路,經員警攔查時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收到一張九萬元罰單,逾期未繳。

執行官立即核發傳繳通知書給吳男,通知書被吳男的老父接到,立刻電話告知書記官他和兒子均失業中,經濟狀況不佳,請求分期清償,並稱已持傳繳通知書向當地寺廟請求協助,廟方也願意幫忙,聘吳父到寺廟工作賺錢,罰款將由吳父代為分期月繳三千元清償。

台南分署事後也接獲廟方人員告稱,已聘吳父到廟裡工作,廟方同時於三月廿二日代匯款三千元至台南分署繳納首期分期款項。

台南分署提醒,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若不慎違規或一時遺漏,亦應於繳納期限屆滿前自行繳納交通罰款及費用。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