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警臨檢轄內娛樂場所防疫情形 防疫情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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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警方執行臨檢並查察轄內娛樂場所防疫情形,防制新冠肺炎疫情破口。 (記者劉春生攝)

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

近日國內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再度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二十七日宣布,國內新增八十三例新冠肺炎本土病例,並針對全國特定娛樂場所防治作為更新相關規定,虎尾分局同步於二十七日晚間規劃執行「臨檢及查察特定娛樂場所防疫工作」到所轄娛樂場所宣導並實施稽查臨檢顧客及業者是否落實執行防疫規定。

相關防疫規定即:三月二十七日起,顧客進入歌廳、舞廳、夜總會、酒吧、理容院等特定場所時,應提供至少接種三劑疫苗證明;落實實聯制,如有呼吸道症狀或出現發燒者,均不得進入;工作人員/從業人員(含流動工作人士)皆應接種疫苗兩劑且滿十四天,如第二劑滿三個月者應接種第三劑,否則不得提供服務;上述工作人員/從業人員(含流動工作人士)即日起至四月三十日須每週快篩,陰性才能提供服務。

警方同時利用警用電腦過濾確認店內消費民眾是否為居家檢疫或隔離對象,以防止疫情擴大,二十八日執行臨檢結果一共查獲八名消費者未依規定攜帶至少接種三劑疫苗證明,均依法函送衛生局裁處。

分局長廖志明強調,因應疫情趨嚴,警方會配合衛生局組成聯合稽查小組持續宣導並查處店家是否落實防疫規定,另針對特定處所臨檢及稽查時,若發現業者及顧客未符合防疫規定,相關違規事證將函送主管單位裁罰,展現虎警防止疫情擴大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