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縮檢舉違停 立院法制局:僅能治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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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去年底公布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限縮民眾檢舉靜態違規停車項目並於四月卅日實施。立法院法制局表示,限縮民眾檢舉的修法方式僅是治標,問題的根源在於現況紅實線浮濫。

立法院在去年底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限縮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但在四月卅日新制上路後,各地都出現反對聲浪,有地方議員就質疑限縮民眾檢舉,反而更可能造成違停亂象,嚴重時甚至會引起交通事故,目前已有民間團體在立法院展開遊說,盼能重新修法。

立法院法制局表示,問題根源在於現況紅實線浮濫,各地交通行政主管機關,未能就行政專業結合因地制宜的事實需求,全面檢討紅實線劃設,適時改劃黃實線以便利民眾上下車臨時停車所需,導致民眾動輒臨停於住家前紅實線上因而違規受罰。

法制局指出,雖然交通部表示民眾仍可打110請員警到場處理,但民眾報案後現有員警到場開單舉發的人力調配與時間耗費等,恐導致取締不彰,進而讓民眾存在僥倖心態。且浪費警力處理違規臨停,似乎也有本末倒置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