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守株待兔對機車騎士開單 引發民眾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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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一分局長明派出所員警在河北二路,以守株待兔方式攔停機車騎士,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由於該處並無任何交通標誌,引發反彈,痛批無法無天。(記者吳文欽攝)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三民一分局長明派出所員警在河北二路,以守株待兔方式攔停機車騎士,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由於該處並無任何交通標誌,引發反彈,痛批無法無天。

三民區近高雄火車站附近,中山一路與河北二路交叉處,除在進入河北二路設有直行標誌外,其他並無設置任何標誌或號誌,但長明派出所員警卻在河北二路邊,以守株待兔方式隨意攔停機車騎士,指控機車騎士漠視路口的交通標誌而行駛,違反交通管理條例規定,就開出舉發違反道交通知單,才予放行。

據讀者反映指出,他經中山路依直行標誌直行進入河北二路,不到四十公尺處,就遭到二名員警攔停,指控漠視路口的交通標誌而行駛,他當場指該路口並無任何交通標誌,沒有違反交通管理條例規定,但員警強調路口標誌明顯,逕自開出舉發違規通知單。

讀者反映說,長明派出所員警的通知單載明係違反道交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項二款「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且違規地點河北一路,他騎機車直行,根本沒有轉彎也沒有變換車道,且是在河北二路上,員警隨意舉發,明顯市栽贓,故意羅織犯錯。

讀者反映表示,從此事看,長明派出所員警取締交通違規,錯誤連連,有待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