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演習人車管制 違法可罰3~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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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安45號演習將於25日實施,將有三十分鐘的「人、車及燈火管制」,所有行人及車輛須接受引導,如不配合,必要時可依民防法開罰新臺幣三至十五萬元。(宜蘭警方提供)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今年萬安45號演習將於廿五日十三時三十分至十四時實施,進行三十分鐘的「人、車及燈火管制」,所有行人及車輛須接受引導,進行防空疏散避難。各公路及捷運車輛均照常行駛,惟其下車旅客、接送親友與下交流道車輛,仍須進行避難。各公、民營工廠照常營運,但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臺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如不配合,必要時可依民防法開罰新臺幣三至十五萬元。

自今年起,宜蘭縣警察局已盤點全縣共八百六十五處防空避難處所,並定期派員檢查,確保處所使用安全無虞。所有防空避難處貼有醒目黃色貼紙,民眾也可以透過手機下載「警政服務APP」或網路搜尋「警察局防空避難專區」,即可查詢身邊的防空疏散避難位置。關於更多避難相關訊息,可以搜尋「全民國防手冊」,手冊提供民眾面臨軍事威脅及各項災害時,所需要的緊急應變資訊。

縣警局已制定「四年汰換計畫」,向縣府爭取一千四百三十八萬元經費,至113年陸續汰換所有警報器。透過各項計畫,爭取民眾疏散的黃金避難十分鐘,力求降低空襲損害,維護國人生命財產安全。